2023-03-11 10:20:38合同纠纷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给本村人吗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给本村人吗怎么办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给本村人吗合法吗,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宅基地不可以买卖。
农村宅基地是村民用于建房的土地,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村民仅仅享有使用权,它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
那么,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宅基地转让应该符合什么条件哪?
一、在本村中拥有两处宅基地(农村住房)的可以转让一处给本村集体的人,因为国家规定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你不转让出去另外一处房屋就需要收费。
二.转让宅基地的时候必须是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如果以前是本村的人,但是户口转出的,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三、受让方是本村户口,但没有宅基地和住房的,也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可以通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的转让。
四、在转让宅基地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本村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转让才会有效。
五、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给受让方,必须是房地一体的方式进行转让才有效。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宅基地可以买卖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对于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是享有使用权。私下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您了解了吗?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在房屋买卖纠纷中,涉及到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的占了很大一部分,随着房价的飙升,很多购房者将目光投向了郊区的农村房屋。但是,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买卖,哪些情况下属于无效的买卖,很多人都尚不清楚,在这里,律图小编将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过户。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因为房屋属于私人财产,如果您现在所住房屋的房产证是您弟弟的,经全家协商后,您可按照上述法律程序持相关材料申请房屋过户,到房管所进行产权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原则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