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1 10:20:31劳动纠纷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应该怎么赔偿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劳动仲裁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办,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那么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为自己足额补缴社保。若公司拒绝补缴,或者未及时足额补缴社保的,那么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进行举报,因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话,那么有关单位有权对其收取一定的滞纳金,通常是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保欠缴保费,而且还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金额一般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劳动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利用社保经办机构的力量,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
2.若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那么员工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且公司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那么还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员工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进行举报申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如果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要按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并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日向公司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在其离职时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赔偿:(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在工商局备案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属法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对象有责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了)等五险,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由国家或社会对其本人、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赔偿。
如果和企业沟通无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由劳动相关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是应该要给正式员工购买社保,有些人在公司里面工作了好几年了,才发现公司压根就没有给自己购买社保,在这个情况下肯定是员工受到的损失比较大。那么,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华律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意见。
公司没交社保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给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给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