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盖房占用了路,有没有什么政策补偿呢

2023-03-12 11:25:53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农村盖房占用了路,有没有什么政策补偿呢怎么算,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农村盖房占用了路,有没有什么政策补偿呢

农村建房占了路怎么办

农村邻居家建房占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

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农村盖房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农村贫困户

农村贫困户包括农村的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农户及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这些农民在建房前都可以向村集体提交书面申请,公示无异议后再报给乡镇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到建房补贴了。

2、危房改造户

为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针对农村的危房户设立了危房补助,用以帮助这些危房农民修葺或重建房屋。农村危房改造的补贴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同时按照人均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3、迁村腾地户

某些农村地区,为了支持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一些农民的房子可能需要被征迁。这些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迁村腾地项目的,政府会对重新建房的农户给予补贴。

4、新农村建设户

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在实行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地区,国家对于房屋建设是有补贴的。当然,所在的当地需有明确文件表示实行新农村建设(各地情况不一,可到地方政府官网查询),且要按照当地新农村房屋建设标准建房,才会有补贴,通常在每户1万元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修路占用了我家土地有补偿吗

有赔偿。

农村公路的修建,有利于通村通户,更有利的把农村带入城市,这是个长远的利益,如果只是临时施工占用,可以适当的要求占借费,如果是道路扩宽永久占用,那么可以按公路征地补偿办法,要求补偿。

既然是修村公路,肯定修的公路不属于县道或更高等级的公路。可能属于村道。因此这路的修建方式可以是村集体或社集体出土地、政府出资。所以对于所占土地政府可不作补偿,涉及被占地农户的土地是否补偿或其他的处理问题(如集体内调整土地),应由村或社集体决定解决方案。另外如果以后此地被国家征用,到时国家要作补偿的,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方案同样也是由集体决定。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邻居建房占了村里的公共道路是怎么办?

农村邻居家建房占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二、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

三、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自建房的时候还要注意要符合,公路,河道有关法律规定,不影响公共秩序。而对那些违法建筑,按其性质的严重程度处理,以拆除为主,补办和缓拆是例外,也是少数,必须要符合条件才可以。

现目前农村私自建房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处以罚款:

1、在农村通过骗取批准私自建房,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可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因为考虑农民建房艰辛,避免村民矛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处罚措施贴近人情,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不再是退还土地拆除房屋。

2、自建房不可以随便在自己耕地,或者原有宅基地上任意建设,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得到批准才可以动工。首先要申请审批手续,还要得到施工审批,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建房,违法占用土地建筑,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不再是退换土地拆除房屋。

农村别人盖房把我们修的马路强占了怎么办?

盖房的土地是政府批下来的?不是他的行为属于违建,如果是政府批下来的,是划在你修的马路的地方,估计不会,路是为方便行人出行,不会泛这么低级的错误,所以你去村委会检举投诉他,违法建房阻路妨碍通行试试,政府要是不管,那就没办法了,你懂的,现在就是这样社会,都在沉默,才是最安全的。或者找他协商,协商不行,自己就麻烦点绕道走。

村里修路占用农民土地补尝与否和修的路宽窄有关系吗吗9

在振兴乡村战略的大背景下,很多地方都在建没新农村,这顶惠农政策最大的特点,就是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基础设施建设,设必定会涉及到村民的农田,比如乡村道路水泥硬化,进行路面拓宽,或多或少会占用农田的情况,那么该不该给予偿呢?

原则上无论是建房还是修路,占用了村民的农田就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常言道,亏公不亏私,说的就是亏了公家只是减少资金,而亏了私人容易引起矛盾不说,严重的是减小了农田面积,致使村民粮食收成减产,导致吃不饱饭的境地,这是最严重的问题。所以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应尽量避免侵占私人利益的行为。

新农村建设,修路是重中之重,占用村民农田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要考验管理者的协调水平。我村上建新农村修路时,在占用村民农田的情况下,都采用了相应的补偿,占一分田一分田,或者宅基地,当然作为村民也不能漫天要价,过分强调小节,比如去纠结农田的肥痩问题,这是不行的,毕竟路是为村民修的,受益的还是村民。

当然我村上是有田可,因为村集体在前几年买了邻村几亩农田,而在这次新农村建设中正好派上用场。新农村的统一规划首先是道路规划,不占农田是不可能的。那么村集体没农田、没资金和宅基地可怎么办?

那就只有全村农户统一分摊了,比如占用了部分村民的农田,一亩二亩,依照数量从全村的户口田中调剂,以达到平衡。这样一是解决了集体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二是起到平均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这样才能使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下去。

当然每个村庄都有个别极不讲道理的人,思想顽固,故意刁难,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干扰,这就要我们管理人员首先耐心劝导,实在难以处理只有走司法程序。只要把事情公平公正公开,该的偿,无力偿就平均分摊损失,那就天塌下来也不怕!

修路是有利于村民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好事,但是占用农田损害了个人私益也是不合适的行为。也与大力建没和谐社会的基调格格不入,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者是实物兑换,或者釆取损失平均分摊,做到一碗水端平,村民才无活可说,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才是最好的方式。

“要致富,先修路”,这是句充满哲理性的话一直被人们达成了共识,没有便利的交通,又能谈何致富?所以作为受益于修路的村民,在获得相应的补偿时也不要斤斤计较,应以大局为重,也算是为振兴乡村作出贡献。

农村修公路占用耕地相关政策,是无偿占用还是有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国农村没有个人土地,我国的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土地政策,农村土地采取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是土地的使用者。 换句话说,农民拥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 占用农民的土地修路,这就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权构成了损害,必须照价赔偿。赔偿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因此,农村被农民承包的土地被占用修公路,必须赔偿,不是无偿的。

2023农村盖房新政策

宅基地2023最新政策如下:

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

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国家征用宅基地拆迁补偿形式有: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补偿费用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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