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 11:28:14医疗纠纷前夫不给扶养费,我不敢起诉怕他要抚养权怎么办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去法院起诉要多少钱,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一、前夫一直不给 抚养费 怎么办 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 抚养 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 离婚 时,不论是 协议离婚 或是 诉讼离婚 ,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关于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 离婚协议 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以原协议约定为 证据 ,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夫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会判给有利于未成年生活成长的那一方,而未直接抚养费则需要向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离婚后一直不给抚养费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并判决后仍不执行的,那么法院将会强制执行。
前夫不肯给 抚养费 怎么办?夫妻双方的一方履行了 抚养 的义务,另一方就必须付出子女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开支,可以协商支付部分和全部,支付时间也可约定。法律保障子女在遇到对方拒绝支付的情形时,可进行起诉。注意抚养费并非一直支付,而是支付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以下是拒绝支付时的处理方法:
一、 离婚 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 ,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4、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 离婚协议 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以原协议约定为 证据 ,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院会做出判决,仍然拒绝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执行阶段,对于无现金钱款支付的对象,可变卖其财物。可支付现金、收入的,按照比例计算。子女成年但在读、残疾、未拥有足够劳动能力和收入的,应该给予其适当的抚养费,所有抚养费只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的必须费用。
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前夫应给付抚养费的金额,前夫不主动履行的,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 离婚 以后前夫 抚养费 不给怎么办? 首先是双方协商,不行的话就是上法院起诉。 另外,关于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 协议离婚 ,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 离婚协议 》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 诉讼 要求支付孩子 抚养 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里面应该有 子女抚养 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 离婚判决书 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二、法律如何制定 抚养权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斯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尽管很多人可能并不愿意因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再次对簿公堂,但如若真的碰到一些根本就不讲道理的这种人的话,其实除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况且,还有一部分人甚至在民事法院已经判决要求当事人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都坚决不履行 判决书 ,所以,最好还是提前做好起诉的准备。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孩子母亲可以就前夫不给抚养费问题写好起诉状,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向前夫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前夫若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