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0 11:25:03婚姻家庭轻伤鉴定下来后派出所会先安排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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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鉴定后派出所一般处理如下:法医鉴定轻微伤派出所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话需要进行治安处罚。
害人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一定马上抓人。还需通过警方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按程序进行下来。轻伤害鉴定了之后还可以进行调解,但是受害者是否要跟对方和解,需要结合自己的伤势跟对方的态度来定,打人致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办,并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按照法律规定就已经涉嫌刑事案件了,公安机关要首先抓人拘留然后再与家属进行调解。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应当是构成立案标准,一般没有报案的情形不予立案。轻伤公安局不立案标准是: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必须要立案,如果公安局不不作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检察院反映。轻伤的只要是报警了就可以立案,不立案的话一般都是属于没有报警的,要是发现报警后公安没有立案可以找他们的领导进行反映,要是没有结果可以直接起诉。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不是必须抓人,仅仅凭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采取强制措施的,还要有其他充分证据指证才会办理刑事拘留的手续审批。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才适用调解,否则调解只是民事上的调解,不影响定罪。
只有符合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但是,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三十一条规定,即使符合第三十条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聚众斗殴的;
(五)累犯;
(六)多次伤害他人身体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不适用调解的,公安机关在接收到“轻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伤情鉴定后,应及时报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应及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拘留期满前)提请检察院批捕。
有前科或者经上网追逃抓获的,无论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一般情况检察院都会批准逮捕。
无前科且非上网追逃抓获的,若达成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会取保候审。
待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
有前科的,不适用于缓刑,即使取得被害人谅解,一般情况下也会判处缓刑。
无前科,取得被害人谅解,一般情况下会判处缓刑。
在审判时,因被害人要价太高,而犯罪嫌疑人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意向,且在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后,积极赔偿的,也可从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轻伤鉴定出来之后,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立案侦查,对打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且就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案属公诉案件,是否撤案处理,由办案机关决定,就连受害人都无权左右案件的进展。达成赔偿协议只不过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而已,并不能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办案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很虚的东西,是抄国外法律时抄过来的,中国的经济水平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等中国经济发展到日本、美国的水平时,精神损害赔偿才可以真正落实,究其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