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9 11:28:32劳动纠纷军婚离婚女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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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军人采用协议离婚的,就和普通人离婚需要的资料基本一样,比如,户口簿、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等资料。
如果是起诉离婚,就还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通常情况下,军婚离婚办理手续如下:
1、先对想要离婚的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要求的,由相关机关出具证明后,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必须先进行军内调解,在拿到相关证明后才能和普通程序一样,去法院协议离婚或者去法院诉讼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只有军官证,但无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在办理登记时,还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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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有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结婚证
3、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4、相关的证据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军婚的要求的材料1、户口簿(女方)。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现已自愿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1) 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2) 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军婚的时候,需要女方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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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婚军人想要离婚,他需要军方的同意。如果军方不同意,他不能离婚。除非牵涉到严重的军事罪行。这里的“内疚”是指士兵在预测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夫妻感情时,希望或允许自己的行为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宪兵部队服役并具有军人身份的人员。退役军人、不合格军人、不合格军人和非军人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不能按军人婚姻管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国家法律对军人婚姻、离婚和其他事项有特别规定。,,。
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他们的责任非常重要,所以他们的婚姻被称为军人婚姻。军婚所需的材料与普通人略有不同。稍后,晓斌会告诉你申请军婚需要哪些信息,军婚协会以前是否调查过该女子。我希望你能理解。如果您对以上主题感兴趣,请跟随晓斌来看看!它解释了什么时候与你的伴侣建立爱情关系,什么时候结婚,以及双方的基本信息。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军婚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作出了细化规定:
1、军人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的。
2、军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军人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与一般的缺点、错误迥然不同,如果沾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又屡教不改的,则是对所在家庭之大不幸。
4、军人一方有其它重大过错的。
我国对军人婚姻的保护是多方面的,包括了对军人结婚以及军人离婚等方面的保护。因此,如果军婚当中的一方想要离婚的话,那么需要符合的条件也比普通婚姻的条件更严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