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资7000,公司只按3030缴纳工伤保险,赔偿怎么算

2023-02-26 14: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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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资7000,公司只按3030缴纳工伤保险,赔偿怎么算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怎么算工伤赔偿?

社会保险机构按缴费基数补偿,差额有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职工公司不得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的,社会保险机构按其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应当先向用人单位追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作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月工资7000元,经鉴定九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怎样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规定当事人可享有本人九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班时工资7000左右,单位没买工伤保险,受伤四级伤残一次性赔多少钱

广东省工伤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安装辅助器具:截肢才可以赔偿,以假肢公司意见为准,有购买社保的每四年到社保局申请更换,没有购买社保的一次性赔偿至70周岁(社保支付)

5、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6、护理费:住院天数×100元/天(单位支付)

7、长期护理费:需鉴定需要护理依赖才可以赔偿,按当地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发放,如果单位未买社保一共赔偿10年,。(社保支付)

8、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社保按月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买社保,一次性赔偿10年.。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社保支付)

10、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社保支付)

备注说明: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

3、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工伤赔偿是按工伤缴费基数来赔的吗

工伤保险待遇通常是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或者按照伤者统筹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差额应当由用人单位补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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