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6 10:20:41债权债务和银行谈判信用卡债务重组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和银行谈判信用卡债务重组违法吗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怎么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债务重组,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但是需要与银行协商一致。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还款能力欠缺时,在信用卡即将逾期的情况下。正常来讲是可以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的。但个人协商下来都是短期,带息分期。债务重组委托机构协商的话。是属于走法律途径与银行进行协商。也是可以的。
当事人欠下信用卡20几万,是否能申请债务重组,可与银行积极协商是否能信用卡债务重组。
如果当事人不还款,超过一段时间,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多次催款后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银行卡的债还是要还的,因此,还款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法。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扩展资料:
债务重组的原则一般应遵循的程序是核销已经损失或无法收回的资产及损益账户上的借方余额,对资产进行重估价,以确定其对于企业的当前价值。
确定企业在不继续融资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继续交易,或者如果需要进行继续融资,确定所需的金额、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资的人士。企业按照需要注销债务的规模以及所需融资的金额,确定合理的方式,在为公司提供资金的各方间分散注销的影响。
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
例如,以资产清偿方式进行的重组,是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变更债权、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方式的重组,将债权人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转变为股权投资关系。
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进行的重组,则是对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原有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变更。至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重组协议及其履行过程,其法律属性更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是双方间重新进行的债权、债务确认。而该确认本身就体现着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务重组。
1、主动联系建设银行:主动联系建行的工作人员,向其表示出你的还款意愿,并且说明你想要与银行协商还款的目的。
2、说明自身实际情况:向银行说明自身逾期未还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目前的经济情况。
3、提供还款计划:表示出你的强烈还款意愿之后,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先提供给银行一份你的还款计划;若是银行有更好的建议,那么就一起进行协商沟通。
需要注意的是,协商的前提是你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若是被银行查出你有还款的能力,那么银行是不会同意你提出的协商还款计划的。
首先是陈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比如创业失败,或者是挪作急用等等,这些客观理由可以尽可能与银行协商,剖析自己的真实情况尽可能与银行达成共情,一方面既表明了自己的还款意愿,另一方面也对逾期的原因作合理的解释,还是有一定可能会达成分期的。
其次,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可能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是否有贫困证明,或者是有近期的病例证明,毕竟如果是因为一些不可控的客观原因造成逾期,在还款有难度的情况下,银行还是会酌情考虑的。如果说遇到了某些反常的社会催收,可以和银行反应情况,表明自己现在遇到的问题。毕竟银行最终是想收回“坏账”或欠款,而不是真的想要为难谁。
最后,可以寻找一些外力,比如很多负债人的债务情况比较复杂,而自身没有足够的认知情况下,可以咨询如何合理地债务重组,如何能够对现有的债务和收入,进行一个平衡的管控。毕竟现在有很多人还处于一种只会花钱,但是不明白还款还有使用规则的状态。一旦是债务有了一个集中的爆发后,就会束手无措,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信用卡逾期,可以和银行协商停止付息。
如果你想和银行协商停止还债,首先你要明确表达自己目前的困境,告诉银行你目前确实无力偿还欠款;然后表示愿意积极还款;最后申请停息挂失。
当事人除了多次联系银行申请,还可以向银行说明,如果银行坚决不考虑其还款能力,可以考虑自行起诉。
毕竟,《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确认信用卡欠款超过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扩展信息]
最早的信用卡出现在19世纪晚期。上世纪80年代,英国服装业发展出了所谓的信用卡,旅游和商业部门也紧随其后。但当时的卡只能短期商业信用借款,钱还是要随用随还,所以没有长期违约,也没有信用额度。
20世纪50年代,美国曼哈顿的信贷专家麦克纳马拉在一家餐馆吃饭。因为没带够钱,他只好让妻子送过来。这让他觉得很尴尬,于是组织了“Diners Club”(英文:Diners Club)。会员带一张餐卡到指定的27家餐厅,他们可以收取他们的费用,而不用支付现金。这是最早的信用卡。富兰克林国家银行是第一家发行信用卡的银行,其他美国银行也纷纷效仿。
据说有一天,美国商人弗兰克·麦克纳马拉在纽约的一家旅馆招待客人。饭后,他发现自己忘带钱包了,深感尴尬,只好打电话让妻子带现金到酒店结账。所以麦克纳马拉想出了创建一家信用卡公司的主意。
1950年春,麦克纳马拉和好友施耐德投资1万美元,在纽约成立了大来信用卡公司的前身——大来俱乐部。来大社给会员提供一张能证明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会员凭卡记账和消费。这种不需要银行办理的信用卡,还是商业信用卡。
1952年,美国加州富兰克林国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次发行了银行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