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经济纠纷案还可以要求重审吗

2023-03-13 10:25:01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二十年前的经济纠纷案还可以要求重审吗法院,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二十年前的经济纠纷案还可以要求重审吗

假如民事判决书已过20多年,发现新证据,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证据一直是民事纠纷案件中的重点问题,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有效的证明案件事实,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被法院采信。当事人在发生民事纠纷诉至法院后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进行法庭辩论后,法院出具判决书。但有时候证据会在法院做出判决后才拿到或者被发现,当事人仍旧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假如民事判决书已过20多年,发现新证据,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一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以后,15天之内任何一方不服都可以提出上诉。如果一审以后,各方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或者二审判决作出以后送达各方当事人,判决书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发现确有错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其中第二百条第一项便是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所以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再审是不受6个月的再审期限限制。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十年前的经济纠纷案件已经判决了,现在还能翻案吗

翻案需要有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审查确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3年6月30日尚未届满的,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前款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的,仍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原第一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新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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