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一般为总价的多少超过部分可以要求退吗

2023-02-22 15:19:18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定金支付的数量,一般是总价款的多少受法律保护,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超过总价款的,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定金一般为总价的多少超过部分可以要求退吗

定金超过20%可以全额退吗

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即使已经实际交付了,对于超过部分当事人可以要求退还或者按照约定抵作价款,但未超过的部分仍然产生定金效力。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同时,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的数额的,除了超过法定限额的部分,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按照变更后的定金数额适用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订金在20% 内可以退款吗

定金超过20%有权退款,但是只能退超过部分。在我国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 约定的债务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生活当中不仔细去辨别 订金 和 定金 这两个词汇的人可以说非常多,实际上我们说定金本来就是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担保的。在生活中有很多的机会都能接触到定金的,不过,商家和我们所要的定金或者约定的定金的比例是受法律限制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

一、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多少? 根据《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定金是在 合同订立 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 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 购房 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若定金超过限额如何处置? 1、《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六条6868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现实操作中,约定20%的定金无法操作,可以约定订金。“定金”指 合同当事人 为 保证合同 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民法典》第586条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6868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合同履行 的“订金”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货款。无论哪一方不履行,都必须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但是同时约定 定金和订金 是可以的。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民法典》中规定: 担保合同 (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 合同无效 ,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 合同违约 方无须承担 违约责任 。 由此可见,在我国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的,超出来的这部分我们能够直接当面就拒绝商家的,或者当时并不知道就支付了的话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超出来的这部分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同时提醒大家,定金既能作为担保,如果交定金的这一方自己违约,定金是可以不返还的,反之对方称需要支付我们定金的双倍。

定金不能超过多少

一般定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这是从定金罚则的限定比例来确定的,但是实际中的定金比例则根据双方意愿自行约定,这个并没有法律限制,只不过超过20%的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罚则指的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扩展资料

性质确定

1、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2、在有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约定,也可以推定定金兼具约定性质以外的其他性质。如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而从合同存在必能证明主合同的存在,故上述三种定金当然同时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3、当事人未对定金性质作出约定时,应当作出相应的推定。一般情况下,应当推定该定金仅具有定金的一般性质。根据《担保法》规定的立法精神,我国的交易习惯以及司法实践的普遍认可,我国定金的一般性质应当为违约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

定金超过20可以全额退吗

定金超过20%不可以全额退定金。超过部分只是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对于合法的部分,仍然具备定金担保的效力。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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