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工作人员不满意如何投诉

2023-02-25 12:36:53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社区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在哪里可以投诉,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对社区工作人员不满意如何投诉

怎么投诉社区工作人员

对于社区工作人员的不适当行为应当向街道办投诉,或者也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第二十条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如何投诉居委会的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投诉居委会工作人员渠道有:1、可以打12345政府热线电话进行投诉;2、直接向居委会投诉或者向街道办投诉;3、还可以去国家纪检委的官方网站进行相应的投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会在其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规章。

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范围

(一)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二)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三)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四)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信访条例》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怎么投诉社区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 (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 (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怎么投诉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范围

(一)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二)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三)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四)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

投诉受理

社区对外公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和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姓名,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接待人要热情接待、详细记录投诉事项,及时向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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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社区工作人员向哪个部门投诉

居民投诉社区工作人员可以到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并且可以投诉的范围有投诉范围有:

1、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2、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4、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5、其他违法行为。

投诉处理结果是什么

1、社区负责人对居民投诉事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确属社区工作者违规违纪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社区负责人要将调查核实的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居民,保证其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到上级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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