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法院主张补偿吗怎么办

2023-02-26 12: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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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法院主张补偿吗怎么办

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有什么依据呢?

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社会保障是强制性的。单位和员工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通常,社会保险费用由雇主和个人根据社会保险条件、保险支付方式和标准以及保险福利的内容和标准承担。

如果公司不缴纳社保怎么维权?

如果该单位不向工人支付正常的社会保障或不全额支付,这是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提出终止雇佣合同的请求,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样,顺利解决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单位不同意,则应考虑以下两种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两年以上未缴纳社保,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在当地社会保障办公室领取就业合同、工资单和其他劳动证明材料,以反映问题。经社会保障局核实,要求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或者补偿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费用,逾期不支付的,它将被罚款。

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会怎么惩罚?

如果公司不为其员工支付社会保险,并给其员工造成损失,则他有责任根据法律进行赔偿。毫无疑问,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障金是员工所属企业的一项法律义务。此外,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金。如果公司不为员工支付费用,而雇员指定了一个机构来支付,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支付给员工。当时,劳资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而是普通的民事关系。当我们向法院提出索赔时,我们需要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责任,而不是要求公司支付社保。

公司不帮员工缴纳社保有神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障法》第84条,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支付社会保障金,他应按照社会保障机构的命令在一定期限内纠正该规定;逾期不缴纳的,用人单位将处以社会保险费双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可以要求赔偿金,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主要是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的同时,要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间要求是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用人单位已经存在了一定时间,并为其原有职工申请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在其招收录用新的职工后应当自其招录之日起在三十日内为新招录的职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社会保险法前面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不了解、不熟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并不知道还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宜,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不去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一般不会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该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核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补缴并赔偿吗

对于单位没买社保可以:一、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三、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公司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若公司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公司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公司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3、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4、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5、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6、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

7、劳动者可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公司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没给员工交社保怎么赔偿?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方式是:

(1)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所需材料具体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户行的开户许可、劳动合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社保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领取社保登记证。

【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要求其进行补偿,可以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来要求补偿。

1、 如果仍然想继续在单位工作,那么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依法缴纳。一旦及时补缴了,那么自己的权益就得到了保障,同时也不会影响到您和单位的关系;

2、 如果单位一直拖延不愿意处理社保的事情,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会督促单位依法缴纳的;

3、 如果已经不打算继续在单位工作了,那么可以以单位没有为购买社保为理由提出辞职,然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比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等,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这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怎么赔偿

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双方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是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员工不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一、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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