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5 15:19:48婚姻家庭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公司欠债一般不能把股东一并起诉,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起诉。例如公司没有实际进行清算而注销的,那么尚未偿还的债务由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承担。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当就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一并起诉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只要起诉的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把股东一并起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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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一般不可以一并起诉股东。但股东存在过错的除外。且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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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摘要: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公司欠债可以把股东一并起诉,公司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如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情况,则可以将没有出资的股东一并起诉。起诉公司需要准备债务起诉状、公司欠债的证据材料、及股东未出资的证据等。
法律分析: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公司欠债可以把股东一并起诉,公司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如公司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情况,则可以将没有出资的股东一并起诉。起诉公司需要准备债务起诉状、公司欠债的证据材料、及股东未出资的证据等。
对于已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债权人完全可以将公司和未足额出资股东共同起诉。公司采取认缴资本制,即赋予股东在出资额和出资期限上较为宽泛的自由。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实施加强了对股东利益的保护,在这种商业背景下,很多股东未能实际足额出资,因此,追究股东责任成为债权人与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的重要突破口。但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承担债务的同时,能否直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责任,从而实现通过一次诉讼一次性解决的高效目的。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晰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出资期限是否已经届满。
针对出资期限已经届满的股东,回答是肯定的,此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仅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还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在主张债权的同时即可将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一并列为被告,当然也可等待公司债权债务关系明晰之后另行提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诉讼,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是不能把公司和股东一起起诉的,公司债务与股东是分离的,但是,如果是一人公司,且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独立性,则可以起诉股东;或者,股东到了认缴的出资期限而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再或者,公司注销但未清理债务,或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公司欠钱不应该起诉股东而应该起诉公司。因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公司债务。股东以其出资份额或者持股比例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但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时,以其欠出资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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