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辞职了社保和生育津贴怎么办深圳

2023-03-27 12:13:57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怀孕辞工了还可以去社保局领生育津贴吗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怀孕后辞职生育保险是否还能报销,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怀孕后辞职了社保和生育津贴怎么办深圳

怀孕期间辞职社保怎么办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辞职社保解决方法如下:1、有失业险的去当地劳动局办理一下用失业险充当社保,只需要个人再缴纳医疗就行了;2、没有失业险的可以找当地的一些代缴机构帮忙缴纳两险,对方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辞职后可以把档案放户籍所在地街道或者人才中心。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街道或者人才中心办理存档。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办理解封存手续后,续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必续交。续交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费用报销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怀孕辞职了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怀孕辞职了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生育津贴后离职,劳动者能正常领取,只要符合生育保险相关的报销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报销,与劳动者是否离职没有直接关系。

【法律分析】

一般生产前社保不能中断,要连续缴纳半年或12个月以上才能领到生育保险,并且生育的当月还在交社保,才可以领取生育险。社保中的生育险是完全由公司缴纳的,只有企业职工社保才可以缴纳生育金,离职后如果想自己个人续交也是不行的。所以怀孕的话建议最好是别离职,不然会不能够报销生育保险也可能领不到生育津贴。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前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怀孕离职社保怎么办

不管是怀孕离职,还是其他原因离职,离职后单位都会办理离职员工的社保缴费封存手续。

你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办理解封存手续后,续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必续交。续交生育保险,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费用报销的待遇。

你怀孕了,其实不必离职的!前几个月可以请病假,只要还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必须继续给你交纳社保,并且还要支持最低工资。在哺乳期,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希望采纳。

怀孕辞职了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根据规定,申请领取津贴的条件为,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所以,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辞职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辞职后生育津贴怎么办

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二、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四、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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