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10:20:42房产纠纷代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规定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代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股份代持协议有效。股权代持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内容合法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代持股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前提一定要确定双方当事人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而且合同的内容也表达出了双方的真实意,同时合同的条款也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那么所存在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代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不违反以下条件,代持股协议就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资产代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结合资产代持的原因、资产代持的财产、资产所有人与资产代持人的协议等综合判断。如果资产代持的原因是为了逃避债务、隐秘财产、偷漏税款、洗钱等违法原因,代持协议可能因此无效;如果代持是为了规避限购、规避身份限制也存在未来资产回转、资产变现等困难。
法律分析
资产代持本身有管理风险的功能,但是同时也蕴含着新的风险。资产放在别人名下,从产权登记上看财产属于代持人的资产,代持人自身的道德诚信首先影响资产的安全,可能会出现代持人否认代持事实、未经资产真实所有人同意出售财产、抵押财产、赠与他人等风险;也可能因代持人自身陷入债务、离婚、死亡导致名下财产被冻结、被分割、被继承。因此,资产代持协议一纸文书签订并不能保证代持无风险,要降低风险需要从资产代持的合法性、代持协议的严谨性、代持人的诚实可靠、代持人的情况变化等方面去关注。代持协议是按照合同来保护代持人与实际股权人的法律关系,股权仍然属于代持人。即实际股权人得不到源于股权的所有权保护,只能向代持人主张债权。合法有效的代持协议受法律保护,但是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就是如果代持的财产被处置了,一般只能找代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可以考出代持股份是有法可依的,也就是合法的。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权代持协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该协议实现隐名股东的投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代持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协议的内容、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等综合判断。成立民事法律关系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法律能力,切意思表示需真实,不可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违背当事人一方的意愿。此外,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若双方约定的内容侵害了社会的利益,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房产代持不存在胁迫欺诈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就是有效的,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房产代持的法律认定: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异议登记因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