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公司财务负责人还是我的名字怎么办

2023-03-15 15:10:02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登记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要离职了怎么办,我离职了财务负责人还挂的是我有关系吗?,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已经离职公司财务负责人还是我的名字怎么办

我离职了,营业执照负责人是我的姓名,会有什么后果吗,如果违规了被查到会怎么处理我?

既然离职了建议你让公司变更法人信息,不要再用你的名字,至于有什么后果这个要看事情的严重性,小事情可能就罚款,大了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从财务负责人离职已经两年多了,但是公司财务负责人名字一直没变,我该怎么办?

你从财务负责人离职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但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的名字一直没变,我觉得你不用担心,只要你通过正常的手续辞职后,也就意味着你与这该公司就不存在任何的劳动关系了。那么你离职以后该公司财务方面出现了任何的问题,都和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对这种情况你可以不予理睬。

我已离开公司,但是财务负责人仍是我的名字,有影响吗?财务负责人是

财务负责人按公司注册时的财务负责人来填写,如果不通过只能你自己上了。风险肯定是有的,不过只要公司不犯法,一般财务负责人不会出问题。

离职后办税人员还是我怎么办

【法律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职后原公司的办税人员没有进行变更处理的话,当你的上一家公司出现财务方面的问题,会受到牵连,严重的会被列入税局黑名单。因此如果在离职后原公司还没有变更办税人员的话,建议立刻去税局进行解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离职了,原来单位一直不去更换财务负责人和领票人,还是一直挂着我的名字,该怎么处理?

去当地劳动局去投诉的。

离职一年公司还在使用我的名字做财务负责人,我能要求赔偿吗

你前公司在没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用的的名字继续从事财务工作也属于一种侵权行为,你有权利要求前公司赔偿响应的名誉损失。

已经离职了,单位不变更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更换财务负责人而不办理变更手续,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

扩展资料: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财务人一定要明白,财务工作本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会计人员在离职的时候必须要到税局办理好财务负责人变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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