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隐患向哪个部门举报最有效

2023-03-30 1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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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隐患向哪个部门举报最有效

工地安全不合格应该向哪里举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知情人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施工现场安全不到位到什么单位投诉

施工现场安全不到位可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工地出事故,有人员死亡,该向哪些部门举报???

工地出事故,有人员死亡,需要向派出所报案。如果认为工地存在安全隐患,偷工减料引起了人员死亡,可以报案的同时,向住建局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举报。首先找工地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赔偿金。

法律分析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所引起的纠纷行为,根据社保法及工伤保险条例,产生工伤纠纷时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即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或协商解决。 要求仲裁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建筑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是越来越多的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以下均应受害方代替)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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