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5 10:20:53劳动纠纷新消法退一赔三欺诈怎么认定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商家什么行为算是欺诈消费者,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2014年3月15日修订版施行以来,退一赔三、保底500元赔偿等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认定为“欺诈”支持退一赔三的案例占比却在10%左右。这其中如何认定消费者身份、如何认定商家构成欺诈行为,则成为法院裁判的重要方面。笔者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为指引,搜集相关案例,以总结消法中退一赔三裁判规则,以期在日常的案件办理中更准确地预测裁判走向,达到精准维权。
一、OLAY玉兰油未经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宣传“美白”,是否构成欺诈?
案例: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3民终5537号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诉讼请求和裁判结果:诉求退一赔三,判决退款退货。
裁判规则:
1.本院认为,消法55条规定了退一赔三,民通意见68条规定了欺诈,故意告知虚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可认定为欺诈。由此可知,欺诈的构成要件,从欺诈人的角度来看,有(一)欺诈故意;(二)客观上实施欺诈行为,告知虚假或隐瞒真实,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从被欺诈人的角度,有(一)被欺诈人因受欺诈陷入错误认识;(二)欺诈行为与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必须有因果关系;
2.首先,消费者主张涉案产品标注“美白”系虚假,应当证明其不具有美白效果,但未举证证明;其次,能够标注“美白”,系是否按照特殊化妆品实施许可管理的问题,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是两个概念,不能据此认定欺诈。
退一赔三属于惩罚性赔偿,就是说不仅要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支付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支出的花费。在此之外,还要赔偿上述价款或花费的三倍金额。如果三倍的金额不到500元的,则赔偿500元。
【法律分析】
我国现行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规定了一些情形下经营者应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所谓惩罚性赔偿,就是在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之外,要求经营者额外地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惩罚性赔偿的目的不仅在于弥补消费者的损失,更是为了对经营者进行惩罚,以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例如,在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时,法律就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民事责任。具言之,如果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以虚假陈述、隐瞒实情等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则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返还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支出的费用。在此之外,还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上述费用的三倍。若上述费用的三倍不超过500元的,则增加赔偿的数额为500元。以上就是“退一赔三”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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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营者售卖的商品或服务具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退一赔三,退一赔三指的是,无条件的退款,赔付消费者三倍的损失,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到500的,则按500元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新消法退一赔三规定仅在存在“消费欺诈”的情况下适用,规定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秉持诚信的原则,为了利益而对消费者隐瞒、欺诈明显触犯了法律。法律退一赔三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震慑不良商家,并在消费者遭受到商家的欺诈后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追回消费者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新消法退一赔三是退还货款并且赔偿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必须退货退款或者不用退货,需要消费者跟商家自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下规定:1、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3、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