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一般多久能通过

2023-02-26 15:13:38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草案通过后就不叫草案了吧,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草案一般多久能通过

草案修订要几年

应该是 半年时间就可以

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后多长时间审议。

1、按现行的规定,每次征求社会意见的时间为一个月。

2、一部法律或法律的修改,需要经过三审,每次征求意见都是一个月;

至于征求意见结束后,何时必须进行审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这主要由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明确。例如,2014年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到了2015年6月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二次审议稿)才开始二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15年7月6日 至 8月5日。而三审稿,对于我们小百姓来讲,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民法总则草案出炉还要多长时间正式实施。

全国人大目前正在审议《民法总则》草案,预计今年年底前通过。

一个政策或草案(或者说是意见征求稿),从征求意见到真正实施,要怎么个程序啊?要多长时间才能实施呢?

这个比较隐晦,不过仔细注意就会发现,一般程序是:一个制度或者政策先由政府某个职能部门提出制定的需求,然后召集官员、专家和代表(一般为基层人员和利益相关者,比如电价涨一般要问电力公司和用户,实际中国很多时候只有利益相关者没有消费者的代表),这些人组成一个课题组(或者叫其他名字)制定具体的文件决定怎么弄,这个文本叫初稿,然后上交国务院或者党中央,由决策者商议怎么改改,然后向社会阀众征求意见,这个叫征求意见稿,然后召开民主座谈会,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商量怎么改改,这个叫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然后开党代会或者中委会或者政治局会商量怎么改改,得到草案。

当然后面这四个程序中如果非常不满意的可以打回去让课题组再改,或者再找个课题组重写,再走一遍流程,到这里就得到草案,基本就定了,然后人大常委会或者人大会开会表决,理论上可以否决草案,但实际上开国至今没否决过,票数争议最大的是三峡工程当时有600多张反对票400多弃权票,赞成票1000多张,人大表决基本是个形式,因为提前都会沟通,代表团讨论时候会统一意见,有不满意的条款可以先改改,表决时候肯定可以通过。

请问法律草案到正式颁布法律一般需要多少时间?

一般从提案到颁布,至少要两年。

法律分析

法律草案,有关立法的倡议列入议事日程后,提交立法机关审议和表决的法律原型。进行立法,首先必须提出立法议案,在提出立法议案的同时不一定也提出法律草案。在实际工作中,具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或人员,在提出立法议案前,往往对有关问题作了详尽的调查研究,并同有关方面进行了协商讨论,从而在提出立法议案的同时就提出相应的法律草案。另外,法律草案可以由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或人员起草,也可以由没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或人员起草。提出法律草案并不是立法的必经程序。在立法程序中,法案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实际上立法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法案展开的。法案是指有提案权的主体向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所提出的有关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建议,包括法律案、行政法规案、地方性法规案、规章案等。法案一般包括有关草案,其中法律案应当包括法律草案。也就是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法律案的人必须提出有关的法律草案。法律草案修改稿和表决稿都属于法案。提出法案的主体称为提案人。法案有时候称为议案。法案不等于立法建议。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提出立法建议,但是只有法定的提案人才可以提出法案。法案也不等于提案,法案是提案的一种。提案还包括罢免案、质询案等。比如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不仅可以依法提出有关制定、修改或废止某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提案,还可以提出罢免有关机关领导人的提案和质询有关国家机关的提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教资草案到正式实施需多久

一般为一个月。教资草案到正式实施是一个立法过程。根据《立法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都有严格规定;至于时间,《立法法》没有规定。根据以往,可以认为是没有限制的。修订教师法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我们国家的教育发展的形式以及教师队伍发生变化才会出现修订教师法,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我们国家的教育现代化教育强国,为了能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所以说才会对于这些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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