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案件一直拖找什么地方解决

2023-02-26 11:28:5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如果派出所一直拖着案子不办,该去哪里投诉,以及派出所把案件拖着咋办,多少时能追110,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派出所处理案件一直拖找什么地方解决

派出所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拖着不处理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派出所接受报案后,一直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投诉会,会立即进行相应的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会责令派出所尽快作出处理,派出所收到命令后,会尽快对报案作出处理的。当事人还可以去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让人民检察院监督派出所的工作,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后,应当对申诉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查,并且对申诉事情作出处理。

被打后派出所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被打的,如果公安机关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报案派出所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如果报案后派出所一直没有给处理结果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警察拖延办案的救济方法如下∶

1、如果是刑事案件,找检察院进行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

2、如果是治安案件,

(1)警察不作为您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公安“作为”、并赔偿因公安不作为给您造成的损失。

3.可以通过向纪检委进行投诉举报的方式反映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

4.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反映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派出所办案拖延时间到哪去投诉

公安机关拖延案件不处理,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调查结束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应当向处分决定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由处分决定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都有法定办案期限,超过期限的可以投诉。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拘留或没被逮捕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相应的期限。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

一、公安系统的警察都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2、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3、负责预防、阻止一切犯罪活动发生;

4、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公安国保大队职责:

1、国保大队负责组织侦察、处置所辖地1、区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线索;

2、及时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苗头;

3、打击、取缔反动会道门、邪教、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的活动,查禁非法出版物,防止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敌对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4、及时收集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社情、政情动态;

5、加强对秘密力量和信息队伍的管理工作;

6、负责信息网络的监管;对重点部门、对象和重点部位开展安保。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派出所不处理案件 该找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也可以找同级政府。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中国,派出所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权限,其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防、控各种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派出所一直拖着不处理案件怎么办

法律分析:1 与派出所办案人员沟通协调。去派出所,跟具体办案人员咨询案件不处理的原因,加强跟他们的沟通协调,并提出请求他们尽快处理案件的要求。

2 找派出所所长反馈情况。如果办案人员不处理,首先找派出所所长反应情况,了解原因,并提出要求。

3 网上投诉。如果与派出所多次沟通后,任不处理,可以在政府网站、公安局网站等官方网站进行投诉。

4 到上级县(区)公安局信访办反应情况。可以到派出所的上级管理机构公安局信访办反应情况,将派出所不作为的事实和证据向公安局说明,请求他们要求派出所秉公处理。

5 向人民政府或者纪委投诉。到人民政府信访办或者纪委投诉派出所,把事实经过和原委如实的向他们反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派出所办案拖延时间到哪去投诉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打110投诉。

2、打市局电话投诉。

3、打市长热线投诉。

4、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

5、写匿名信去省厅、当地政府、公安局、信访办等,方式很多,以下所例可供参考:

(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

(3)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

(4)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派出所不解决问题该找谁

派出所不解决问题,可以有以下解决办法。1.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举报;2.向人民检察院举报;3.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警察立案了但是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警察立案不处理可以先与派出所办案人员沟通协调。跟具体办案人员咨询案件不处理的原因,加强跟他们的沟通协调,并提出请求他们尽快处理案件的要求。如果与派出所多次沟通后,仍不处理,可以在政府网站、公安局网站等官方网站进行投诉。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该对案件实施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应该采取拘留、逮捕等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失职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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