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3 10:20:47房产纠纷买了东西不退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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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东西不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是,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委员会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转交到被投诉单位,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问题的处理与答复;或转请有关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解决。消费者的权益有: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自由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包括的含义有,对商品的品种、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手的余地,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受强制;
3、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5、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
6、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即时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7、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了东西不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法是,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委员会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执意不发货或者失联,可以举报对方欺诈消费者。经营者有义务对消费者保持诚信经营的理念。欺诈消费者犯法,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当采用一般标准,即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该行为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发生误解,即构成欺诈。
1、找店里经理来协商;2、打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3、坚决不退,也不想浪费时间打电话投诉,那就更换;4、致电当地的新闻媒体,要求报道和关注;5、保留消费小票、收据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