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9 12:36:12刑事辩护机动车交强险20万元从何时开始计算?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机动车交强险20万元从何时开始计算出来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机动车交强险20万元从何时开始计算的,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是的。
根据保监会的通知规定,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从2004年5月1日首次被提出,2006年3月21日正式代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于2006年7月1日实施《交强险条例》。
交强险的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具体费计算如下:如果车主第一年没有出现过交通事故,也没有出险记录,在第二年需要缴纳交强险的时候,就可以减少10%的交强险费用,如果车主在第二年依旧没有出险的记录,在第三年需要缴纳交强险费用的时候,就可以减少20%的交强险费用,如果车主在第三年依旧没有出险的记录,在第四年需要缴纳交强险费用的时候,就可以减少30%的交强险费用。
也就是说,从8月1日起,车主缴纳的交强险费用将和车主的车险记录进行关联,所以再次提醒各位车主们,开车需谨慎。
第二:关于车船税的新规
从8月1日起,车船税也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新的规定中,公用车会减免车船税,比如公交车、军警车以及新能源汽车都将会减免车船税!
对于客车来说,从今年的8月1日起开始,客车的车船税将会涨价了,微型客车从原来的每年66元涨到现在的每年480元,小型客车从原来的每年480元涨到今年的每年660元。
第三:关于汽车车牌的新规定
原本的汽车牌照必须使用3年以上才可以保留原车牌,8月1日新的规定之后,车主的车牌只要使用达到1年,车主就可以一直使用原车牌。
新规定的变动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不过交管部门既然强制要求了,肯定还是出于保障车主利益的,还是好好遵守吧。
车辆交强险日期是在交强险合同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以上一份保险到期的时间为开始,一年后的同一天为保险到期日。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首年按照基础费用收取,基础费用和车座位数以及车辆用途有关,费用是:
1、家庭自用车:车辆座位在6座及以下的,费用是950元;在6座以上,费用是1100元;
2、营业客车:6座以下的费用是1800元,6—10座之间的,费用是2360元;10—20座之间的,费用是2400元。
交强险第二年及以后的计算方法是:交强险=基础保费×(1+浮动比例)。
浮动比例和出险情况有关,如果车主第一年没出险,那么第二年交强险的浮动比例是-10%;第二年也没出险,那么第三年交强险的浮动比例是-20%;第三年也没出险,那么第四年交强险的浮动比例是-30%。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大家所关注的“交强险时间如何计算?”下面我来为大家进行讲解:
首次投保日起,交强险期限为一年,是车辆强制险,每年快到期时都必须买与车船税一起买: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3、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车险计算方法:
(1)车损险:车价×0.9%+基础保费(342元)。
(2)第三者责任险:出险理赔20万元固定保费952元。
(3)车上座位人员险:为每座位10000元保额,10000×0.29×座位数.。
(4)全车盗抢险:车价×0.42%。
(5)玻璃破损险:车价×0.12%。
(6)车损险不计免赔额:车损险保费×15%。
(7)第三者不计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保费×15%。
(8)交强险:950元
汽车保险保费的计算方法:
(1)车损险:115800×0.9%+基础保费(342元)=1384.2元。
(2)第三者责任险:出险理赔20万元固定保费952元=952元。
(3)车上座位人员险:为每座位10000元保额,10000×0.29%×5(座)=145元。
(4)全车盗抢险:115800元×0.42%=486.36元。
(5)玻璃破损险:115800元×0.12%=138.96元。
(6)车损险不计免赔额:车损险保费1384.2元×15%=207.63元。
(7)第三者不计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保费952元×15%=142.8元。
(8)交强险:950元
(9)共计保费:交强险+商业险=950元+(1384.2元+952元+145元+486.36元+138.96元+207.63元+142.8元)=4406.95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