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抗拒因素指什么

2023-03-12 11:25:43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无法抗拒的原因是什么原因,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无法抗拒因素指什么

什么是不可抗拒的因素

不可抗拒因素,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实际上,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将意外事件作为免责条件。因此,多数学者主张意外事件不应该作为免责事由。

什么是不能抗拒的原因

不可抗拒的原因通常就是人们所说的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知;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指的是什么

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一般是指不可抗力因素,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的条款。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

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什么是不可抗拒的因素

比如、海啸等正常的不可抗拒的因素应该是指非人为的,人力无法抗拒的:台风、冰雹、地震。你反映的问题似乎不属于这个范畴。

不可抗拒的原因具体指的是什么原因?

不可抗拒的原因通常就是人们所说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为了避免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发生争议,通常会在合同中对不可抗力做出一些更加明确的约定并可能要求主张不可抗力的人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来确定。

在法律实践中,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事件,在此处可能构成不可抗力,但在彼处又不一定能够算作不可抗力(例如台风在北京很罕见,但在东南沿海就很常见,如果销售给北京的太阳能热水器和销售给东南沿海的太阳能热水器,肯定在对抗台风方面就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在合同中做出相应的约定还是有必要的。

不可抗力因素指的是什么

不可抗力因素的意思: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不可抗力,如果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不可抗拒的因素"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不可抗拒的因素”即不可抗力。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公约》解释,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引起的。在实践中,对不可抗力的认定是很严格的,要与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区别开来。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eablbsvj.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