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 12:36:51医疗纠纷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骨折怎样赔偿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工人在工地摔骨折了工地怎样赔付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在工地干活受伤了应该怎样赔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受伤骨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干活受伤骨折,签订了劳动合同,骨折受伤为工伤,可以根据伤残等级领取伤残补助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骨折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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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上被摔成骨折的,首先要由单位在30日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在30日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后60日之内应当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受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受理后60日之内应当作出伤残鉴定结论。根据伤残鉴定等级以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综合计算工伤赔偿数额。工人没有加入工伤保险的,单位应当按工伤赔偿的数额进行赔偿。可以到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其次,你拿着工伤鉴定到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做出合理的裁定,当然你们也可以私下解决,如果你要的赔偿的钱合理的话,那么公司也会给你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