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怀孕期间被辞退会有什么样的补偿政策

2023-03-10 14: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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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怀孕期间被辞退会有什么样的补偿政策

孕期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补偿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在怀孕期间,孕妇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那么该孕妇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以下的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该赔偿金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通常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2、如果单位是在产假前辞退了孕妇,那要支付产假工资,即为产假天数乘以津贴或工资。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孕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若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违法

辞退的有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过错行为的情形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怀孕了被公司开除社保怎么赔偿

公司违规,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 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孕妇被单位辞退补偿标准

孕妇被辞退,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孕妇工作期间受哪些法律保护?

孕妇加班及夜班的限制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正常情况下,孕妇工作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具体要根据工作性质来决定。在劳动法中,有规定国家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但对于孕妇来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在工作时间范围里都是合理的,如果延迟工作时间就是不合理的。孕妇在工作中如果感到不适都是可以申请提前下班的,而且也可以申请休产假,只要双方协商合理都是可以的。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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