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2023-02-20 15:13:5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以及公司欠债了股东要一起承担吗,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两类公司: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都是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不会波及到自己的财产。

有一种情况可以起诉股东,也就是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也很多,比如银行经常在公司申请贷款的时候,让股东对公司的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我还遇到有的公司在正常的业务往来中,让公司的股东承担保证责任的。

以上两种情况,在起诉公司的案件中,可以一并起诉股东的。

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履行没有履行足额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公司破产还债,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公司欠债一般不可以一并起诉股东。但股东存在过错的除外。且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只要起诉的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把股东一并起诉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公司欠债一般不能把股东一并起诉,但特殊情况下可以起诉。例如公司没有实际进行清算而注销的,那么尚未偿还的债务由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承担。有限公司在未实际进行清算就注销后,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当就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一并起诉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公司欠债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公司欠债能否把股东一并起诉?

一般是不能把公司和股东一起起诉的,公司债务与股东是分离的,但是,如果是一人公司,且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独立性,则可以起诉股东;或者,股东到了认缴的出资期限而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再或者,公司注销但未清理债务,或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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