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6 12:36:04房产纠纷收了定金没签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收了定金没签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呢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我收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毁约吗,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交了定金后,没有签订合同的,是属于违约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交付定金方不愿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接受定金方不签订合同的,则交付定金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综上所述,交了定金没签合同的行为,也算违约行为。而且注意,定金金额是由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其上限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这样属于违约,适用定金罚则,将会失去定金。我国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中如果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同时,此处的违约责任属于民法领域,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进行协商。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签订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收了人家定金又反悔实践中是存在的,但是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方违约后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同时,如果有给付定金,也可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此外,定金的数额依法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因此,如果收了人家定金又反悔,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依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已经收到的定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也可以不返还。当然双方也可以对此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