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10:29:03劳动纠纷为什么派出所一般不愿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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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往往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对不予立案的,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对此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原因可能有以下情况:1、报案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2、可能报案定性为民事案件,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3、可能报案定性为行政案件,故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也有出现徇私枉法的可能,但是我国法律对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是有救济途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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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之所以害怕立案,是因为立案率高证明冶案如戚不好,立案高会拉低破案例。立案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都是按照规定执行立案的。
一、立案和立案调查的定义
立案是法律用语,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举报、控告、举报、自首和自诉人的起诉等资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渣山陵活动。 立案调查代表可以基本认定违法主体的违法事实,采取强制措施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立案调查是纪委的一般说法,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反纪律,由纪委立案。 通常,以下措施为两条规则,检查后对党纪政纪进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二、立案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第一条件。 有犯罪事实,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立案追究,必须是按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 立案只能针对犯罪行为。 如果不是犯罪行为就不能立案。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视为犯罪的,不应当立案。
2、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必须依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在有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发生犯罪事实,并且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需要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发生了犯罪事实,但犯罪超过追诉时效期间被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是刑法通告处理的犯罪,没有通告或者撤回通告的; 嫌疑人死亡的情况; 其他法律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所以这里所说的犯唯拍罪事实,只是指发现了某种社会危害,发生了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关于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都要求在立案时弄清楚一切。
实践中公安不给立案原因如下:
1、可能单纯不构成违法犯罪或虽被举报、控告人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其行为还没有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若属于民事侵权,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对方的民事侵权责任。
2、虽被举报、控告人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案件性质属于自诉案件,不属于公诉的范围内。比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该类案件需要举报、控告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自行举证。
扩展资料:
立案必须具备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所谓不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不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若是报案人、控告人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材料的,不得重复报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