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0 15:10:19刑事辩护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果怎样样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诉讼离婚不给抚养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展开说明,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法院离婚抚养费不给拒不执行会怎么样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关于关系到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的给付,若是由法院来判决的话,则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不给 抚养费 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孩子年满18周岁,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如果不按时支付或拒不支付抚养费,可能引起 民事纠纷 。 若经 法院起诉离婚 ,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当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 强制执行 过程。
二、 抚养费计算 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 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离婚 后如果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主要的后果是被 法院强制执行 ,但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还是应该先获得有利的判决才行,否则就无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而一般夫妻在离婚的当时,就应该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夫妻双方在办理 结婚手续 后,因为某一些原因选择离婚时,双方也需要将子女的 抚养权 进行分配,同时没有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用,具体的抚养费用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水平和子女的实际需求来决定,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答:父母协议离婚时,通常会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职责。如果双方谈不拢诉至法院,法院也会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给付抚养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是拒不支付抚养费,孩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抚养费。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直接判决给付多少的抚养费。民事判决书生效之后,孩子可以据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确有财产,法院会查封、扣押、冻结,必要时甚至会拍卖房屋,或者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最严重的可能会涉嫌刑事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必要时会拍卖车辆和房屋。承办法官会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房产、车辆信息等。如果发现确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官会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自动履行,否则就会强制执行了,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经查询,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或者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暴力、威胁等方法等妨碍、抗拒执行,可以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会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系统、禁止高消费、限制炒股买房出境、影响就业,甚至会影响到孩子就读私立学校、参军等。
3、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律师提醒,与其去担心不给抚养费的法律后果,不如踏实工作努力赚钱按时给付抚养费。这既是法律上的强制的义务,也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