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抓人多久与他无关多久放人

2023-03-30 12:10:02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刑侦大队抓人到其他地方去意味着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刑侦大队抓人多久与他无关多久放人

警察抓人调查一般多久能放出来?

法律分析: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一般会关二十四小时之内,会通知家人。如果是单单的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是24小时的时间,但是公安机关的协助调查,例如刑警队,经侦队,禁毒队这些所说的协助调查,基本都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经过48小时的调查后,大部门都是转送到看守所了。具体情况如下:

一、纪委进行对涉案嫌疑人进行调查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在三个月内,但有可能是几个小时或几天甚至一年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对案件进行初核,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二、立案调查。如果初核后确定当事人存在严重错误事实,需要立案调查的。从立案到查处的时间一般需要3-7个月左右。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举报线索清晰,容易调查核实其错误事实则会很快处理完毕,不一定要三个月。若案情复杂,则调查核实时间会延长,有的案件调查处理过程甚至达到一年或更长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经侦大队拘留人多久放出来

一般经侦抓人最长扣留3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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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大队抓人,老是等通知书但是根本就没有通知书,无罪何时放人

刑警大队抓人,老是等通知书但是根本就没有通知书,警察没有证据,最多能在警局扣留24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查证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释放,在此过程中,警察是依法执行公务,不应当向被执法对象道歉、赔偿。

在盘问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并且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是不允许作出上述决定,正确的方法是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经侦大队带走要多久才放人

一、被经侦大队带走要多久才放人。

1、被经侦大队带走要多久才放人,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经侦电话传唤必须到吗

经侦电话传唤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对证人的传唤,证人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场,可以向经侦大队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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