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怎么办

2023-03-16 11:18:44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拆迁房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怎么办房产证,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拆迁房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怎么办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之间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根据目前拆迁实施情况,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双方的参与。只有一方,无法建立协议关系。

2、该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承包人必须持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书才能签署本协议。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必须有合法的程序。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手段等方式达成的协议均属无效协议。

拆迁安置房直接更名是为了省什么税。

1、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不能直接更名,但根据当地政策和拆迁项目的性质,可能会有例外。

2、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考虑,应先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更名。

3、对于房地产的买卖,我国实行登记生效制度,即房地产的物权经过产权登记后才属于登记人。没有两个证书。首先,一般来说,不能确定该财产属于卖方。即使属于卖方,未经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两证的房子买卖很不安全。

4、如可变更名称,拆迁安置房产证名称与拆迁安置协议书名称一致,不得中途变更。取得拆迁安置房产权后,如需更名,可到房管局办理变更。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

安置房为大产权房。 安置房是开发商在征地时补偿给拆迁户的房屋。 一般来说,安置房的售价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挂牌交易。 这类房屋与大产权房仅在土地使用权上不同。 一般是集体土地。 家庭没有个人土地证。 5年后可以补交土地税,换取大额房产土地使用证。

房子拆迁了户主是谁

拆迁户主是谁不一定房子就是谁的,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房产证能够证明房屋权利人对其房产的合法所有,是物权归属的有效凭证,对房屋用地的合法使用的法律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拆迁协议上并不是说谁签了字就是谁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在回迁房上有纠纷,需要打官司的话,也得看你手上的资料有多少,才能判断究竟哪一方会赢。

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子就归谁吗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

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根据目前拆迁实施情况,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双方的参与。只有一方,无法建立协议关系。

2、该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承包人必须持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证书才能签署本协议。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必须有合法的程序。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任何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手段等方式达成的协议均属无效协议。

回迁房官司一般哪方赢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得看你手上的资料是否齐全。

遇到回迁房买卖纠纷当事人各方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首先了解相关起诉的法律知识,一是通过一定的信息渠道,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咨询。

拆签房,拆签时写谁名字以后房子就是谁的吗

法律分析:拆迁赔偿房不是和谁签字就是谁的,是需要基于事实认定之后。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

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

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吗

被拆迁房屋的权属问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城市房屋的所有权。城市房屋的权属是由房产证决定,而不是由户口决定,也就是说户口本上户主是他,但房子不一定就是他的。2、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农村房屋因历史遗留等问题,往往没有办理房产证。这时可以使用多种方式来进行确认:第一,用地审批表。凡登记在册的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共有房屋所有权。第二,房屋建造者认定。房屋建造者就是在当时为建造房屋出资、出力的户内成员。第三,其他认证材料。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根据相关的证件、材料证明进行认定,如:宅基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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