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16:29:04劳动纠纷行政处罚的原则之一,是其设定权和执行权的相互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是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逐渐完备,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内容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逐年增多。本文略谈一下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处罚依据是法定的。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标准。行政管理机关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没有法定的依据,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要合法,必须是有关设定处罚的规范要合法,如果设定的规定都不合法,据此不合法的规定而实施的行政处罚当然也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五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相关记录信息予以保密。未成年人接受专门矫治教育、专门教育的记录,以及被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不起诉的记录,适用前款规定。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适应违法行为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遵循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转载:
行政处罚的原则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准则。
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3款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任何法律都要遵守一定的立法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也要公开,这是公开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既要发挥处罚的威慑、惩罚作用,又要发挥教育、引导作用,建立一个良性的行政管理体制。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中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是为了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非法损害违法行为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依法对行政处罚提出的根本要求。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
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
2.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实施。
3.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行政处罚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行政处罚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不免除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构成了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这三种法律责任的性质是不相同的,不能相互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