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应该向哪个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2023-02-22 10:29:03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对派出所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事由过程越多越好吗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对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找哪些机关复议,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不服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应该向哪个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派出所作出处罚,行政复议找谁

法律分析:对于派出所罚款行政复议有如下: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罚决定,应当向派出所所属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条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一)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二)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三)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四)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第七条 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就本规定第六条第二至四项决定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

第八条 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

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

(一)因严重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二)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四)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第九条 申请刑事复议,应当书面申请,但情况紧急或者申请人不便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

申请刑事复核,应当书面申请。

派出所做出的处罚决定复议机关是哪

判处所做出处罚决定后行政复议的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派出所行政复议找谁

1.派出所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对外做出行政处罚用的是县级公安机关的名义。

3.因此,你要找的复议机关是本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公安机关的上机指导部门即市级公安机关。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obeb6pf9.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