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拘是多少天,是不是从进去的那天算起?

2023-02-26 10: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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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拘是多少天,是不是从进去的那天算起?

拘留时间从进派出所还是拘留所开始算

正常拘留时间是从进拘留所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时间,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一日折抵一日。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到派出所的这段时间属于调查核实的时间,不属于拘留的时间。

【法律分析】

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拘留时间是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为准,以一天24小时的计算方法计算,如当天下午13点至第二天下午13点就是一天。如果行为人是上午传唤到了派出所,而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是下午13点,那就是下午13点开始计算。司法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拘留当天进去算一天吗

1、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12点算1天。2、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第十条 第三款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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