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5 16:29:09劳动纠纷因单位不缴纳社保主动辞职后还能要经济补偿吗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单位未缴纳社保员工辞职能要求单位补缴以及经济补偿吗,因为单位不给交社保而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失业金吗,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能不能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入职时间是否退休返聘是否劳务派遣等等。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可以获得赔偿吗?
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首先是违背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当然你所属的公司老总即然用个人账户给你发薪水这种情况,他便高效的规避了一些证据相关的问题。比如说你要通过劳动仲裁来申请自已的经济补偿!
那就需要给予合理的证据,来证明你曾是这家单位的员工怎么样的证据呢?便是劳动合同书或者每个月上卡跟对方的一个对公账号,是否大家公司的一个对公账号,假如是你们公司的对公账号,那样彻底是一个证据,就可以申请这一劳动仲裁。
这样一来得话,事实上公司老总用个人账户给你发薪水,那样就难以维权。自然根据这金融账户的形式难以维权,事实上根据员工的证明也可以的,一般情况下要申请劳动仲裁,你只要有三名以上员工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换句话说这三名员工全是大家公司的员工,那样这种情况下也是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可是假定如果不是你自己提出离职,例如是你所属的所在单位,单方提出消除你劳动合同,那样这种情况你是可以得到对应的经济补偿的,一般情况下你在这家所在单位工作一年,是能够获得一个月的一个全额工资待遇。依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一个薪资待遇的赔偿。
那样除此之外,你还能获得一个失业金待遇的领到,因为企业单方消除你劳动合同,那样你是能够享受这一失业金待遇的失业金待遇,在领到的过程中,你医保都有这一失业金来给你委托缴纳,所以说在事业的过程中,自己是不必缴纳医保费用,你自己只需缴纳一个养老保险费用就行了。
所以说企业单方消除你劳动合同,相比你个人主动辞职要获得的薪资福利大量。那样由于这种情况,我个人建议你还是不要主动辞职,尽量要求你所属的企业来给你解除劳动关系,那样那样的话,你就能获得一些更多赔偿待遇。
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员工离职后,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现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经员工多次催告后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已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法》中关于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单位不交社保,离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1、因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无法报销医疗保险费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3、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劳动者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4、因用人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造成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的,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设社保的,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但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补偿金,需要提前劳动仲裁来主张。 但不能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来主张补偿金,这个是得不到支持的。
法律依据见《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规定: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