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可以拿失业保险金吗

2023-02-22 1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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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可以拿失业保险金吗

自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不可以。

自己离职、辞职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要求,不能申领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动离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

失业保险金_百度百科

自愿辞职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自愿辞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因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所以不能够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资料: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

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不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

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

主动离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所以主动离职是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领取。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主动辞职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核实完毕下月发放。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三十条: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三十一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但其享受待遇期限不超过二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第三十二条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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