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免费24小时在线

2023-11-01 16: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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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下,一般随母方。也可协议随父方,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使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 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1.以做节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3.照顾无过错方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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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朋友们你们好,我很无助的向你们求救。今年五月份我与丈夫离了婚,分得了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是前夫与我贷款买的,由于家里因紧急情况急需用钱,如今我只能将其中一套全款购买的房子出售,但买家一看到产权证上不是我的名字就不愿意买了!所以我只有去房管所将房子过户为我的名字再卖!去之前向律师朋友们也咨询过,说只要带着法院的调解书,不需要前夫与我同去!去了房管所后,房管所办事员要求我前夫必需到场协助办理,由于离婚后一直没与前夫联系,我展转反撤找了许多人才找到前夫,前夫一直不愿意来,我又说了很多好话,请前夫到了房管所与我办理过户手续,当天我们就办理好了手续,字也签了产权证也交上去了,就等着十个工作日过了后房管所办事员跟我联系了!昨天房管所的办事员打电话给我说,要我提供民政局出示的离婚证,不然就办不了过户,随后我又给当地民政局的人打电话问了一下,民政局说我已经通过了法院调解离婚了,不会再给我办理离婚证了,法院出的调解书就是离婚证的一种体现,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比离婚证更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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