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8 10:20:31债权债务离婚协议房子留给孩子,父母有权卖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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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父母不能有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卖或抵押等行为。孩子成年后对房子进行出售或抵押处理,父母也无权干涉。最后,即使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也无法收回房屋。因为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后房子可以写在孩子名下,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即可。但是必须在双方都知晓并且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如果一方有欺瞒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对离婚协议做出无效或者撤销的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民法规定离婚有残疾能保留财产吗?
婚后财产原则上平分;若一方有残疾,法院在作出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律规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男女未婚生子孩子归谁抚养
男女未婚生子孩子归谁抚养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
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
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较多,其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形占绝大多数。因离婚协议的约定与房屋过户登记通常具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在签订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达成后,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是否享有撤销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双方应当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条款的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另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情形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
可见,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撤销,只要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人民法院都应当认可其效力,当人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虽然《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排除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适用。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特点在于赠与人撤销权的任意性,即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强调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可擅自变更或解除。以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法律约束力对抗任意撤销权,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适用。
夫妻任何一方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和一般赠与行为有所不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是通过离婚协议进行约定的,并非一个单独的赠与合同,其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而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均是因婚姻关系的解除甚至是为了婚姻关系的接触而设立,因此,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是一种有目的赠与行为,其财产分割的约定具有明显的目的指向性,如果单独予以撤销,那么离婚协议就不完整。
以协议离婚方式解决离婚的目的就会落空,恶意利用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既达到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对原配偶和子女造成经济损失和伤害。
因此,虽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但考虑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包括赠与给子女财产的约定,均与双方身份关系紧密相连,该身份关系一般不可逆转,故,任何一方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很多人离婚之后不知道房子如何处理,就会选择干脆把房子留给孩子,这样对孩子也有一个保证,房子就判给孩子了,然后孩子的抚养权也属于母亲,这个时候母亲可以卖掉孩子的房子吗?
一、作为孩子的母亲,当然不能卖掉这个。房子是属于孩子的,虽然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但是作为监护人只是暂时替孩子进行保管,但是却不能够随意的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也不能将未成年人财产出售赠送他人。房子到底能不能卖,还是要等孩子成年之后再做做决定。做一个母亲,千万不要随意替孩子做决定。
二、其实作为母亲把孩子的房子也卖了,这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主要是因为我们国家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房产上写未成年人的名字,房产中心也是不会去过户的。
三、对卖房也有特殊规定,如果一定要买孩子的房子,也要经过所有监护人的一致同意,而且还要有相关的证明,比如说孩子需要大额消费证明,而且这个证明也要进行公证,确有特殊事情才能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去处理房产,要不然是不能够去处理房产的。
其实很多人离婚之后会想着把房子留给孩子,这也是想让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一个保障,以后有个房子可以住,如果抚养人可以随意的卖孩子的房子,那么就没有必要把房子判给孩子,像这样就失去了其中的意义,所以抚养人是不能够随意的卖孩子的房子的。再者说,等孩子成年了之后,知道自己的母亲偷偷的卖掉自己的房子,这有多么的伤心难过,毕竟那套房子可能承载了他非常多的记忆和爱,所有即使房子能卖,也尽量不要去卖孩子的房子。
不可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由于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对房产进行划分,房产所有权归子女所有,即使房子并未过户给孩子,夫妻一方也不可以把房屋出售。但是,如果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双方一致同意将房子出售的,双方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