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成功但已拘留完怎么办

2023-02-25 12:13:39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派出所最怕什么理由行政复议,派出所明显偏袒打人者怎么办,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复议成功但已拘留完怎么办

治安处罚行政复议后,撤销处罚后,已执行的拘留怎麽办

治安处罚行政复议后,撤销处罚后,已执行的拘留需要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处罚执行后,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被行政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可能被撤销;公安机关发现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错误,也可以主动撤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请问关于行政拘留复议后还会拘留吗?

你好,关于 行政拘留 复议后还会拘留吗,参考如下 1、行政复议“成功”,应当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违法拘留”(行政拘留或 刑事拘留 )的复议决定。 2、(被复议人)公安机关应当履行该复议决定。若本案件的公安机关单一的作出“拘留”的行政行为,且该“拘留”已经得到执行,则公安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行为”已经没有必要。但是,公安机关应当向当事人(或复议人)作出“赔礼道歉”、行政赔偿决定。 3、本案的(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不能够及时向当事人(或复议人)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或 刑事赔偿 )的书面请求之申请。

行政复议撤销治安拘留

行政复议成功后作出撤销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拘留不再执行,而行政拘留记录也会消除。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后怎么办

1、行政复议是对原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的结果一般分为维持原行政行为、改变原行政行为,如果是改变原行政行为,符合国家赔偿的才能申请国家赔偿。2、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3、如何申请国家赔偿。根据你的陈述,行政复议成功的,一般原行政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分两步走。第一、申请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第二、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tl4bo3p0.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