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9 10:20:21债权债务刑事拘留37天批捕了,还有取保候审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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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在判决生效之前,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种情形之一,在整个刑事诉讼阶段中都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根据提问的情况来看,因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侦查阶段羁押期限,因此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嫌疑人,案件依然属于侦查阶段,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如果符合各种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要求。
法律分析
公安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为:3+4(”特殊情况“)+30(流窜、多次、结伙)+7个工作日(批捕决定)=37个自然日+7个工作日,决定逮捕以后过渡到侦查阶段,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各项情形,就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它可能发生在刑事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
①在侦查结束前,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四项情形之一的,直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将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
②在审查起诉阶段,出现特殊情况,或者羁押期限届满的,采取取保候审;
③法院判决后判处的刑罚较轻,没有提起上诉和抗诉的,在十日内作取保候审处理,判处的刑罚不轻,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提起上诉和抗诉,则在庭审之前作取保候审处理。
提问属于①的情形,只要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如果不能的,则可以视情况改为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执行的,如果案件中证据不足,检察院没有批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公安机关就要释放。一般来说刑事拘留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如果还没释放,可能会被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过难度加大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