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6 10:20:19债权债务哺乳期裁员补偿工资如何计算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哺乳期裁员赔偿的平均工资包括产假期间的工资吗展开说明,哺乳期裁人要赔偿哺乳期结束的工资吗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哺乳期裁员赔偿需要含社保吗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哺乳期裁员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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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背法律限定辞掉哺乳期女工的,应当按照经济赔偿准则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准则是:按劳动者每满1年工作支付二个月薪水。超出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量;不满半年的,支付1个月薪水。月薪水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本人前12个月薪水的平均数。
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内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待遇哺乳期的女工,用人单位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辞退职工,但可以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辞退合法的,没有补偿;违法的,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而实际单位需要支付该女职工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原则上来看,如果女职工正处于哺乳期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将其辞退的,此时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与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要考虑到,如果女职工本身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规定的情形,而单位也是基于此将其辞退的话,则就是可行的,同时也不会认为单位辞退的行为违法。
哺乳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准则是:按劳动者每满1年工作支付二个月薪水。超出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量;不满半年的,支付1个月薪水。月薪水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本人前12个月薪水的平均数。
法律分析:哺乳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准则是:按劳动者每满1年工作支付二个月薪水。超出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量;不满半年的,支付1个月薪水。月薪水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本人前12个月薪水的平均数。如今只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的,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其实都可以称之为合同工,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将女职工辞退,当然有特殊情况的话其实还是能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若是单位违法辞退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则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公司在哪些情形下辞退职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