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5 10:20:10婚姻家庭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女方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展开说明,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应做什么准备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怎么起诉离婚才能一次性离了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是50元-300元。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需要缴纳0.5%的费用。流程一般是以下几步:1、起诉;2、受理;3、诉前调解;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5、宣判。
法律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金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加收0.5%的费用。
流程一般是分为以下的几个步骤:
1、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要写起诉状,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夫妻感情破裂(被告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共同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的证据,预交诉讼费300元,分割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立案后分配承办主审法官,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印章,调解无效依法判决。
见: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解析:
起诉离婚流程 为一方 向法院起诉 ,交纳诉讼费;然后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和开庭审理;再由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举证,最后法院进行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诉讼费用一般由起诉的一方交纳,在判决之后判决书会指明由 败诉方承担 或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起诉的费用法律规定: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离婚流程及材料准备: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