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7 11:25:47劳动纠纷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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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生育津贴不一定会产生法律后果。如果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没发或只发部分工资,又不发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此时公司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等,那么就可以不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比上述的金额高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差额。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怀孕、休产假,是不是发基本工资后就不用发生育津贴了呢?女职工 产假 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 生育 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
如果所在公司不发放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生育津贴这笔钱本身就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发放这笔钱。
《社会保险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和地方政府规定生育奖励假期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费用,并且要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不可以克扣或者降低。国家产假长短,各地并不相同。国家规定的基本假期是98天,但国家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奖励,所以产假可以延长。产假最长的是西藏,产假时间一年。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所以,生育津贴打给公司也是合法的,但公司收到生育津贴就得计算差额,并把差额补贴给员工,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对于生育宝宝的女职工们,一定要搞清楚这些关于产假等一系列问题,产假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要保障其工资待遇不变,不得因为女职工生育产假而降低其工资。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只能任选其一,且就高领取。也就是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只发一份,哪个高就给员工发放哪一个,产假工资是正常发放的,包含各种奖。虽然我们俗称生育津贴为产假工资,可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并不是工资了,而是生育津贴。所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生育津贴待遇应当原封不动的发给劳动者。
产假 期间只发基本 工资 涉嫌违法。根据国务院《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只发基本工资吗和各地 生育保险 的规定, 女职工产假 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超过女孩子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发给。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 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根据北京的规定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