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的情形

2023-02-20 15:13:13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个有趣的事情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一个有趣的事情,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驳回起诉的情形

驳回起诉的情形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明确而又具体的。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一般情况下都认为是自己或者是对方做出的某种行为所导致发生这种后果,但实际上如果案件已经诉讼了,那么法院所作出的行为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分析】: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被告提出有仲裁协议;7、劳动仲裁前置;8、重复起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驳回起诉的情形

下列情况可以驳回起诉:

1、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驳回起诉;

2、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驳回起诉的情形

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在收到当事人的起诉之后,需要在7日之内做出决定。经过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那么通知当事人立案。但要是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话,则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要是原告方对裁定不服的,那么还可以提起上诉。至于驳回起诉,这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八十七条 管辖与申请书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民事诉讼驳回起诉的情形

一、民事诉讼法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二、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权利;而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当事人在涉及到民事诉讼时,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交材料申请起诉处理,但是否可以受理还需要基于法院的审查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就是可以直接驳回起诉处理的。

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律分析】:驳回起诉是指,在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属于五证的利益或者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拒绝进行审理,同时给予驳回的诉讼行为。 当然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不同,主要是发生的时间段不同,而适用的情形其实都差不多。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 诉讼 当事人或其法定 代理 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2h396f1i.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