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 12:36:55劳动纠纷认购协议书签了后不想买了定金能拿回来吗有效吗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认购协议书签了后不想买了定金能拿回来吗?,认购协议书的定金能退么?非本人签名,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签了认购协议可以退定金,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签了认购协议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自己的原因,是不可以主张返还定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分析:签了认购协议可以退定金,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除此之外,如果是因为给付定金的一方自己的原因的,签了认购协议后,是不可以主张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野搭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凳脊裤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枣简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签了认购书的定金是可以退的。当事人已经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了自己。
的义务,定金就是可以退的,要是收定金的一方没有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导致认购书无法兑现,就应该退赔两倍的定金。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签了认购书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签订认购书交了定金如不存在违约行为则可以退。
任何一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且需要退还定金的,应赔付定金双倍;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的,不归责于任何一方,定金可以退还,其他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