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条件

2023-02-19 15:13:46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一个有趣的事情展开说明,一个有趣的事情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一个有趣的事情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宣告失踪的条件

宣告失踪的条件

(一)成立要件

1、条件:下落不明满2年,从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战争结束开始计算。

2、经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书面申请。利害关系人及申请顺序:近亲属、监护责任人、债权债务人,没有先后顺序,不告不理。

(二)公告期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个月。

(三)宣告失踪的程序问题

1、管辖: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

2、法院审理:公告3个月。公告从发出公告次日起计算。失踪成立,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3、撤销: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四)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财产代管人的确定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法院可以指定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2、代为偿还债务、行使债权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3、财产代管人的诉讼地位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行使债权时则为原告。

4、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无力履行代管职责,申请变更代管人的,法院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财产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同时申请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之诉比照特别程序单独审理。

宣告失踪的条件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的主体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程序如下:

1、申请。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2、法院受理。

3、公告。

4、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宣告失踪的条件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1、有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事实。如果是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3、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__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失踪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对失踪进行立案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2、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6、其他条件。

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二、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5idpum70.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