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烟草许可证,符合什么条件办理?

2023-04-19 1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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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烟草许可证,符合什么条件办理?

办理烟草证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必须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并在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照片一张;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其它证明材料。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宜昌市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宜昌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宜昌市城区范围内(不含夷陵区,下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

第三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遵循公平公正、满足消费、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四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城区及郊区集镇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60米;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军烈属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50米;

(三)因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决定拆迁导致原卷烟零售点不复存在,自拆迁之日起三个月内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30米;

(四)农村自然村、组,每300名常住人口可以设置1个零售点(不足300名按照300名计算),且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50米;

(五)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厅外,每10档门面可设置1个零售点,但总数不得超过10个,且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30米;候车(船、机)厅内,每10档商铺可设置1个零售点,但总数不超过5个,且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10米。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营业场所内可以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

(一)营业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餐饮酒楼、度假村、娱乐场所、纪念馆、展览馆、体育场馆;

(二)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含5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一)中、小学校进出口周围50米内;

(二)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距离的确定。

(一)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的距离是指申请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申办点)经营场所进出口中央与其相邻的、合法有效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参照物)经营场所进出口中央之间的距离。

(二)距离的测量以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走的最短距离为准。

第八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的参照物为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合法有效的烟草制品零售点。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草制品零售点不视为有效参照物:

(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主体、经营地址发生变化,经烟草专卖发证机关查证属实的;

(三)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超过三个月仍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烟草专卖发证机关查证属实的;

(四)属于本规划第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划重新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因经营主体、企业类型或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

(二)按照本规划第五条所办理的许可证,以出租柜台为主要经营方式或者将卷烟经营场所改变为可以向营业场所以外区域经营的。

第十一条 符合本规划第四条第二、三项要求的个人,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零售点,并仅限本人经营。经营期间,若查实非本人经营,烟草专卖发证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进出口周围50米内已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再延续。如三个月内在其他地点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之间距离设置不低于30米。

第十三条 公众有权对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的办理和发放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

办烟草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1、首先营业执照要办理好。去烟店所在县、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

2、申请范围:新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的企业或个人。

3、办理机关: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办烟草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证烟草证的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实地核查。

4.审核审批。

5.决定。

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但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烟草证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适应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存折复印件)

4、一寸照片1张

5、房屋证明(房产证或者租凭协议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证办理需要多少的条件?

一、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有适合烟草产品零售业务的资金。

2.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产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4、有关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烟草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非新公司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适当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存折复印件)。

4、一寸照片一张。

5、住宅证明书(住宅生产证明书、租赁合同或街道事务所发行的住宅证明书)。

(二)新公司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申请书

2、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设立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

5、审查机关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新的零售类办理烟草证需要提交。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申请书

2、个人工商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住房权利证明书或住房租赁合同。

4、审查机关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烟草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二、办理烟草证需要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有卷烟字样);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请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格式文本的申请书;

4、经营场所属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提供租赁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并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

5、属外来人员还需持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暂住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烟草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 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 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

(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 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 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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