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2023-02-25 12:13:38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老人过世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人办理继承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登记手续,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财产或其他凭证;2、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财产等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用。被继承人死亡前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顺序继承优先,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配偶的,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以依法享有一半财产。其余继承方式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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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法定继承的程序手续,不做赘述。现结合《民法典》对遗嘱继承手续整理如下: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事项:

①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打印,也不能由他人代笔;

②遗嘱人签名不能以盖章或者捺手印代替;

③若有涂改、增删,应特别注明修改之处的位置、字数、时间,并另行签名确认。

④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事项:

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现场见证;

②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一名见证人代书记录;

③向遗嘱人宣读、讲解,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手印代替);

④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事项:

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现场见证;

②遗嘱人口述或书写遗嘱内容,并打印成书面文件;

③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确认;

④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注意事项:

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现场见证;

②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录音或录像;

③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

④将录音录像遗嘱当场封存,注明年、月、日,并由全体见证人于缝隙处签名。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事项:

①只适用于“危急情况”;

②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③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现场见证。见证人应将遗嘱人口述的遗嘱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无法当场记录的,应于事后追忆、补记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并于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鉴于公证遗嘱由公证机关办理,已经过公证人员合理审查,遗嘱效力被否定的可能性低,建议优先采用该种方式。

注意事项:

①遗嘱人亲自办理公证,不得代理;

②向公证机关如实陈述基本信息,配合相关工作。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继承遗产需要手续有: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的身份证明,继承人需悉数到公证处申请处理;不能亲身处理的,要在当地处理托付公证,托付他人代处理继承权公证;不能亲身至公证处处理并抛弃继承权的,要在当地处理抛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2、死者逝世证明和刊出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没有逝世证明的,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逝世证明,也能够由逝世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没有死者的户籍刊出记录,需供给户籍地警署户籍刊出证明,有则不必开具;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需亲身到场,如果有人抛弃继承,要签署抛弃继承权声明;4、继承人已逝世的,提交逝世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 继承 遗产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如下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 立案 、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 身份证 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所需手续】 1、被 继承人 的 死亡证明 。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 继承权 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 遗嘱继承 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 遗嘱 。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三、股票继承1、继承公证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

4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三)、存款继承

1、继承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遗产分配原则

1、份额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遗产继承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 手续办理:1、所有 继承人 的 身份证 、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继承权公证 ;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 继承权 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 死亡证明 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 继承 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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