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及实例说明

2023-03-06 1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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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及实例说明

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

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在于: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具有直观性;间接损失是利益性。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是,直接损失计算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计算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一、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

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

1.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

2.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

3.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

二、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计算标准: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找法网提醒您,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都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三、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

财产损害赔偿中的间接损失的特征:

1.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2.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3.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区别是什么?

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不表现为受害人现实拥有的财产价值量的实际减少,而是受害人应该得到的财产利益因侵权行为的实施而没有得到;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间接损失虽然也是客观的损失,但不是直观现实的,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实际的间接损失的量。直接经济损失是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间接经济损失是因为某种原因影响到本应该能够得到的收入及由于开采沉陷使环境资源的某些功能退化等影响其他生产和消费系统造成的损失。

拓展资料:

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然有债权存在,但已无法实现债权的,可以认定为已经造成了经济损失:债务人已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且无法清偿债务;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因行为人责任,致使超过诉讼时效;有证据证明债权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立案时确已造成的经济损失。移送审查起诉前,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以及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作为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的情节考虑。

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的区别

间接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而直接损失又称为积极损失,是指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具有依附性,而直接损失不具有依附性;最后,直接损失是直观的现实的财产价值的损失,而间接损失不是直观现实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事故发生后,如何区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工伤通常是由安全事故造成,虽然,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工伤职工不因本人的过错影响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需要明晰事故造成的损失。

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来年刚刚方面,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而间接经济损失则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以及其他损失费用。

怎样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两种不同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仔细加以区分;。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都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这两种间接损失有所不同,应当加以说明:。

(一)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颇有争论。《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这里的其他重大损失,指的就是财产的间接损失。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末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对于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赔偿,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间接损失的确定,二是间接损失的计算。把这两个问题弄清楚以后,即可按照赔偿原则予以赔偿。

"间接损失是违法行为对处于增值状态中的财产损害的结果"。0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是指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以生产、

经营资料的面目出现的财物。没有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物不。

会发生增值。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

并不创造价值,同样,处于增值状态的财物本身也并不会增值。增值。

状态的财物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只把原有的价值转移到生产、经0。

吴小华:《试论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学季刊》1982年第1期。

营的成果当中。创造增值的人,是与该财物结成一定的生产、经营关。

系的人。因此,间接损失产生的机制,是不法行为破坏了生产者、经。

营者与作为生产、经营资料的财物构成的生产、经营关系中的物质条。

件,使生产、经营者(即受害人)不能正常地利用这一生产、经营资料。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可得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对财物损害的。

间接损失的赔偿,不是对该财物价值损失的赔偿,而是对该财物的所。

有者利用该财物在经营中应创造出但因遭受损害而未创造出的新价。

值这种损失的赔偿。对间接损失的赔偿,赔偿的是人的损失,而不是。

物的损失。

(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它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定范围。

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同样具备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三个特征,所不同的是,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利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利,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这种间接损失与人身损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的区别是,前者是未来的可得利益的减少。例如因健康权受损害不能参加劳动而少收人的工资等。后者则是现有财产的减少,如因人身损害支出的医药费等。

在司法实务中,应当着重对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进行研究,因为法律将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赔偿的裁量权赋予了一个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的赔偿原则,而对于人身损害的间接损失,立法已经作了明文规定,是很容易掌握的。

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哪些

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同一灾害的成灾过程中,包括 原生灾害和紧密伴随的次生灾害所造成经济损失的总合。如一次大地震中,在房屋和工矿构筑物倒塌以及田园道路破坏 的同时,还可能引起断水、断气、断电、失火和交通阻塞, 由它们共同造成的损失都可算作是灾害的直接损失,因为在这样的灾情评估中,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区别哪些是原生灾 害,哪些是次生灾害。

当一次成灾过程基本结束,由于这次灾害所造成工矿流程、商贸金融、社会公益和管理等等方面的停顿、减缓以及 失调等等所造成的损失都可算作是间接经济损失,一般与所 说的衍生灾害是相当的。 与原生灾害可以明确分开的次生灾害,也可以作为另一次独立的灾害,估算其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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