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2023-03-10 14: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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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相关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刑事法律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的严厉程度更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如下: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刑事法律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的严厉程度更深。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行政和刑事的区别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扩展资料

刑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法。我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颁布,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法的生效日期规定在刑法第452条,即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

刑法的失效时间,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的法律的颁布代替了同类旧法的内容,或者由于原来立法的特殊条件消失,旧法自行失效法。

在溯及力问题上,我国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即:

对于在新刑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使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新刑法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的,适用新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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